Tuesday, May 10, 2005

同.性.愛.慾

──從《夏日戀曲》談起


多月前在倫敦看罷由波蘭導演保羅•帕利克夫斯基(Pawel Pawlikowski)執導的《My Summer of love夏日戀曲》,已經很想談談這套電影,但一直提不起勁。

然而這幾個月以來,一直從網上看著香港「性傾向反歧視立法」的討論、「榆林書店」衝突事件,及教會與基督教人士連串聲明及行動,卻鼓勵了我試試從電影賞析角度反思「同.性.愛.慾」這四個字。

此電影榮獲愛丁堡電影節及英國電影學院獎(BAFTA,號稱英國奧斯卡) 2004年的最佳英國電影。

故事講述在英國約克郡鄉村的一個仲夏,出身破碎家庭的年輕窮女孩夢娜(Mona),騎著一輪低價買來、破舊不堪的摩托車,巧遇騎著駿馬、充滿一身神秘主義色彩的美艷富家女譚倩(Tamsin),開展一段滿載同性愛慾的仲夏戀曲。她們同是花樣十六年華,身份卻是迴異。

電影充滿不同層次的對比,也引出不同關係的張力。甫出戲院的當時,我喜歡不了它──也許導演為那充滿張力的現實世界塗上美麗色彩後,那份諷剌感叫我好不自然。鏡頭下的場境如夢幻般的繽紛,故事內容反映的社會問題,雖是淡淡的描繪,卻來得更真實。

及後鏡頭的色彩繼續在我的腦海中徘徊,當融入劇情細節,細看每段人物關係,不得不承認我的確喜歡這個發生在夏日的成長故事。


同:夢娜與自我

夢娜是一個本性粗野、內心充滿各種愛的慾望、真摯友善的女孩。雖然故事環繞夢娜與譚倩的情感發展及夢娜與兄費路的關係,但整齣電影仍是以夢娜為骨幹,把一個尋找身份認同的少女描寫得淋漓盡致。

故事開始不久,她與有婦之夫的男友在車廂內「埋身肉搏」,鏡頭所表達的,沒有很多水乳交融的纏綿,有的似是純生理需要的性關係;夢娜在情感不能滿足的情況下,與男友弄得不歡而散。

夢娜回到原本是一間與哥哥費路(Phil)共同經營的酒吧住處。哥哥因在獄中篤信基督,決把酒吧改成為一個禱告退修中心,把酒全棄掉,招來教會很多弟兄姊妹,酒吧內禱告讀經之聲不絕之耳。夢娜每次回家,彷如進入異鄉,哥哥亦如外星怪客;小屋內充滿人群,卻突顯了夢娜那份空虛的落寞。

夢娜後來遇上譚倩,被她的高貴美麗深深吸引著;進入譚倩的宮殿,彷如灰姑娘穿上了玻璃鞋。兩個女孩朝夕相對,夢娜漸漸分享譚倩所擁有的,並享受其中:她可隨意挑選譚倩的鮮艷服飾,睡高床暖枕,吃豐富早餐,聽譚倩唸詩演奏──頓然間,夢娜的生命充滿了色彩,她的世界不再是動不了的摩托車。

譚倩在生活上照顧夢娜,讓她經歷一切富足,夢娜自然地傾注她的愛在這個為她提供一切需要的人身上。夢娜在譚倩身上找到她的理想我。

從心理發展的角度來說,成長期的青少年尋找身份認同,亦開始渴求情感上的滿足。分析心理學家容格認為,男女的互相吸引,緣自每一個人的內心都有一個潛藏的異性內型,從中找到認同或內在投射。舉例說,男性會在女性身上找到自己潛藏的女性內型(阿尼瑪Anima),而女性則在男性身上找到自己潛藏的男性內型(阿尼姆斯Animus),自我發展的完成(Self individualization)有賴於自我能整合兩性,從而在自我內在找到這個結合兩性特質的完整理想我(Self)。

消失了的父親、沒有情感交流的男友、溝通不來的哥哥──夢娜無法在這些男性身上找到她的身份確認;未能在父母愛的環境下成長,對於自我女性身份也處模糊狀態的夢娜,譚倩的出現彷彿給予她一個複合的同性-異性心靈(Female Animus),讓她確認她女性特質之餘,也能找著她內在的男性內型。與譚倩一起,她頓然感到人生完整得多。


性:夢娜與譚倩

兩顆年輕的心相碰,由友情漸漸發展成似幻似真的愛情,緣自不一樣的天空,同一樣的寂寞。

夢娜出身工人階層家庭,父母早年離異,成長路途滿是障礙,母親後因癌病逝;她穿的吃的用的,都是破破爛爛;滿口約克郡口音,過著孤兒般的流離生活,與在坐牢時決志信主重生的基督徒哥哥相依為命。哥哥生活模式因信主而改變,令夢娜感到異常孤寂。

與夢娜的生活成強烈對比的譚倩,住在宮殿似的大宅內,生活彷如公主,受著英國上流社會嚴謹的教養、優質的教育、文化及禮儀生活,穿好的吃好的,拉大提琴、讀英國文學名著,操流利正統英語。
美麗的譚倩似是擁有全世界,內心卻同樣寂寞;她要藉通靈,尋找新鮮剌激的玩意來突破她秩序井然的生活。在她豐足的世界裡,沒有對與錯,亦沒有輸不起的後果。她一身波希米亞式的服飾和行徑,反映她內心對狂野叛逆的嚮往、崇尚浪漫自由與想像。夢娜,正好是她狂野叛逆的魔幻化身;性,彷似是譚倩藉誘惑夢娜(或許是互相誘惑)來達致的自我滿足,好叫她能充份流露她那自由浪漫、無拘無束的慾望。

雖是同一樣的寂寞,卻是不一樣的情感傾注。

夢娜在譚倩身上找著她的阿尼姆斯,遂傾注她的所有於她身上。夢娜不顧哥哥的反對,決意與承諾與她一生一世的譚倩一起。可是夏日將盡,夢娜發現譚倩不久即返回校院;亦知道譚倩的姐姐並非如譚倩所説死於厭食症,反活生生地從她身上取回心愛的上衣後;她頓然明白,譚倩對她的情感是充滿詭詐和謊言的。夢娜的真誠與譚倩的狡黠成了強烈的反照。

以年謹十六歲的夢娜來說,兩次的性經驗似乎都給她傳遞一個訊息──性,不是親密交流的象徵,亦不是深摯情感的委身,反是暫時的歡愉,人與人之間互相欺騙與利用。她,在情感的滿足上又一次撲空。


愛:夢娜與費路

接二連三的撲空,還包括與哥哥費路的兄妹之情。

夢娜的聲音太薄弱了,多次想跟哥哥溝通,卻感到無能為力。費路每次與夢娜對話,沒有甚麼是關心她生活起居的,所說的都是與上帝有關的宗教術語。沒有愛的連繫,沒有情感的支援,她選擇離開這個選擇親近上主、過於親近她的哥哥,與譚倩走在一起。

這一幕我特別深刻:夢娜為兄妹關係感到十分悲傷,衝進房間獨自痛哭。哥哥的出現,溫柔地坐在她身旁,輕輕的慰問,本來憤怒的心頓然降了溫。我相信,夢娜在那刻所期待的,是一個擁抱、一個輕吻、或是一次真心的分享。

可惜當夢娜哭著投入哥哥襟懷,渴望著哥哥的愛護,等待著被輕掃秀髪時,哥哥卻自顧按首為她祝福祈禱!真看得叫人心痛!一個可以使人復和的機會,卻成了一道冷漠的圍牆;費路那一雙禱告的手,帶著「大山被挪開,道路被鋪平」的能力把他的妹妹挪得更開、推得更遠──難道這是他所相信的真愛?這是上主對他的呼召?費路真的是重生得救,還是只是從罪惡的沉溺進入了宗教的沉溺?信仰中過高過大的偏執,有時候也是慾的一種吧。


慾:夢娜與現實世界

基督信仰的精神,在於耶穌捨身十架的愛,使人與人、大地、上帝復和,生命得著自由和釋放。但當人在宗教實踐中過份重視儀式,運用過多象徵符號,或會衍生連串強迫行為(Obsessive-compulsive behaviour),繼而產生抑鬱、焦慮或自我封閉,沉溺於宗教追尋中。

這叫我想到有一幕:費路把酒吧內的傢俱改裝,日以繼夜地打做一個巨大的十字架,與一眾信徒抬著往山上去。他們沿路同聲哼著悅耳的聖詩,在遼闊的山崗上高懸十架、彼此分享、見証代禱,亦為山下的人禱告祝福。

費路這邊廂積極參與宗教儀式,投入信仰生活;那邊廂卻一直被夢娜的行徑困擾著。他在理想國度與現實壓迫下不斷掙扎,直至那一刻──夢娜為了贏取哥哥的注意而裝死。費路再也受不了這份不斷被拉扯的張力,悲傷哀痛之餘,他頓然把酒吧內聚集的信眾趕走,渴望藉此與妹妹復和,修補破裂的關係。此時此刻的費路,是背叛上主,離棄他所信的道;還是從宗教的沉溺中釋放過來,體會信仰的真義?電影沒有作進一步的交代,卻叫我反思良多。

我相信夢娜跟每個人一樣,都有對愛的追求,對性的嚮往。無論親情、友情和愛情,那個夏日她追求著,只是撲了個空。一段如夢似真的同性關係,對日後的感情生活帶來甚麼影響?她會怎樣理解從費路身上看到的基督宗教?一個充滿童話般美麗卻殘酷的夏日,會讓她怎樣選擇往後的路?費路的信仰生命將有甚麼改變?在這個肢離破碎的世界中,也許人只能在理想與現實中繼續掙扎與徘徊,渴望尋著更美好的出路。

喜歡這齣電影,平靜但責心,美麗卻醜惡。欣賞帕利克夫斯基,把真實世界描繪得很有味道。

8 Comments:

At 6:2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很喜歡面對生命的每一面,很厚,很真實,而且勇敢,還以為自己好怪,因為好像「主流」不接受這些東西,幸好有知音人。

 
At 5:49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關於榆林書店事件,我知得很少,也參與得很少,自問不是一個熱切以信仰回應時事的,終人埋首於工作或教會的事奉,甚至只專注在10個8個F.5的團友仔女身上,我的世界 micro 得不能再 micro (可惜我不soft)。

讀完你的文章,讓我看世界濶一點(對於一部外國電影,來自英國的影評),也深一點(建於信仰和學術溶和的心靈反思),實在佩服。

說回同性戀問題,我再說,我知得很少。但我也有以下反思:
1. what & how
我收到部份基督徒朋友寄來電郵,叫我如何如何支持該書店,又話要去信政府反映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意見,仲要投訴民政事務用納稅人的錢印製同志書籍(聽說事情的開始就是女同志門要求榆林放置這本書)...我看了,心裏冒起一股怪雞感覺,我會反對政府用納稅人一億搞維港巨星會,但我找不到理由反對政府印這書本,因為作為一個「多元主義國際大都會」,如果我們一方面期望政府是自由開放,一方面要求他道德收緊,我覺得有點輸打贏要,有點「朗黎」。我不是贊成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而是覺得上述的做法有點怪雞,就像你影評中談到的那位哥哥。基督徒很清楚(慣性地)持守甚麼的價值觀,問題是信仰的價值觀是應該如何表達?

2. 歧視
基督教界常被同性戀團體評擊道德主義,甚至歧視同性戀團體。的確,教會和基督教團體正面臨對方不合理的評擊even衝擊,但坦白說,如果我是「同份子」,我也覺得香港教會對社會其他不合道德的事情有時真的反應太慢,甚至沒反應,(其實我都是沒反應的其中一個),而見到「同」就大力指責,那豈不是歧視嗎?我們都是避免途經撒馬利亞,更不會跟撒馬利亞婦人傾談的大祭司,怎不換來別人說我們是歧視?

在此必須聲明,我引約翰福音四章不是歧視「同份子」有甚麼不潔,而是想突出基督徒是如何自潔!(唔講清楚,有誤解者興師問罪,我真係死都唔得掂)

3. 反歧視
基督教界的新興詞語,是用來保障自己的立足點。我明白基督教界面對的「逼迫」,實在是惡劣得連堅持自己的信念和意願都會遭受評擊。我也覺得反歧視這個觀念不錯,也是個人主義最原始的義意,就是每個人的意願都應該得到尊重,這本來也是出自好意的。我曾套用英文grammer的觀念向團友解釋個人主義:這是叫第一身(1st person 或稱主體)尊重第三身(3rd person 或稱)的意願和選擇,而不是用來要求第三身尊重或滿足第一身的的意願和選擇。我們都知後現代的人就誤用了這觀念,採用後者而肆無忌憚的滿足自我,為世界帶來不少禍害。但如果基督徒都採用後者來讓自己有所立足,那比不信的人好了多少?屬基督的,就「命定」被世界憎恨,那我們還需要爭一處立足點嗎?

有時,我也有點迷惘,做基督徒好似做到好「委曲求全(or存),也做得很懶(or爛),我只知道要「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住在眾人中間,真係好難,我也在學。

 
At 12:46 pm, Blogger Dot said...

慧心:梗知係你啦.
有時我想,我們太過自覺自己係基督徒,忘記了自己係一個普通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又或者, 自以為唔係普通人,係一個封了聖的人.

所以我常常記住我們唸書時所學潘霍華的一句話:
we live, AS IF God is not here.

 
At 6:44 pm, Blogger Dot said...

本文近日登了在時代論壇的時代廣場,對於一位朋友的留言,我作了以下的回應:

留言:
何解信仰變成沉重﹖
何以禱告祝福反成為阻隔﹖
為何釋放要從“背叛”而來﹖
這種反省﹐對今日只為在教會透氣﹑逃避城市壓力的人﹐是否太沉重﹖


回應:
是否太沉重?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耶穌道成肉身的信息是否太沉重?
釘十架的代贖會否太沉重?
窄路的揀選會否太沉重?

在我個人而言,血肉之身本是沉重的生命.
信仰本身就是一條與基督同釘十架的沉重道路.
吊詭的是,
主耶穌沉重的救贖道路卻為跟從祂的人開啓一條輕省的路徑
叫人得以自由.

也許, 對今日只為在教會透氣﹑逃避城市壓力的人﹐
他們見到的是被釘的耶穌,
卻見不到復活的基督吧!

 
At 11:15 am, Blogger Dot said...

我覺得在同性戀反岐視法的討論中,產生了幾個重要的議題:

what is truth?
How to interpret the truth?
How to present the truth?
With what attitude to present the truth?
How the truth can be understood in a contextualised situation?
....

這些議題可以是很分岐的.
如果想把這些議題單一化, 想以一個formula 來回應以上議題, 就會出現很多的混亂, 迷失和爭抝.
我想, 就好像今天的局面一樣.

個人認為, 當我們常常帶著一個儆醒的心, 不以為真理在我手裡, 留一個空間給上帝工作, 真理必然speak for itself.

我們可以做的, 是常常保持一個柔和謙卑的心, 把我們所認知的,所相信的表明出來, 真理也許不在我那方, 也不在彼方, 而從上帝那裡顯明出來. 上帝從來都以自我啓示的形式表達祂自己.

有時候, 特別是在這個媒體主導世界真相的環境下, 人太會利用運動的精神, 也太過強調口舌之爭, 反而把上帝的超然神性減弱了.

 
At 9:2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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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9:2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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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9:2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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